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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温馨驿站”品牌调解室2016年度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工作统计分析

发布时间:2017-03-24 来源:锡盟妇联

  2016年,锡盟妇联面对婚姻家庭出现的矛盾纠纷易发频发,信访量增加及离婚率居高不下等新情况新问题,为有效预防和调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推进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专业化、项目化、规范化,以购买社会服务的形式,与盟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在锡林浩特市打造“温馨驿站”矛盾纠纷品牌调解室,依法维护了妇女儿童权益。现将2016年7-12月“温馨驿站”调解室工作情况调研如下:

  一、“温馨驿站”品牌调解室运行情况

  2016年7月启动,至12月底共接待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案例294件,其中盟市两级妇联148法律援助中心及前来咨询调解的案件189件,法院委托调解的105件。多次调解不成功12件,不符合及不接受调解76件,调解成功206件,调解成功率76.3%。

  二、接访、调解工作特点

  1.家庭暴力是导致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的主要因素。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存在家庭暴力行为的106件,36.1%;酗酒引的62件,21.1%;因家庭琐事处理不当引发的51件,占17.3%;出轨引发的29件,9.9%;因各种原因分居的32件,10.9%;赌博引发的10件,3.4%;抚养纠纷的4件,1.4%。

  2.30-45岁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妇女是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主体。婚姻家庭案件中原告85.3%为女性最高年龄为90岁,最低年龄为23岁,20到30岁的占9%,30到45岁的占60%,50岁左右的占10.5%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占90%。再婚再离的占11%。

  3.受害妇女普遍缺乏依法维权意识

  受害妇女起诉要求与配偶离婚并诉称遭到对方家庭暴力时往往无法提供或只能提供最近一次遭殴打的证据,极少数能证明“一定”的伤害后果。

  三、对策

  1.进一步提高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服务力度,使存在矛盾纠纷问题家庭能早日及时有效的得到调解,推动家庭和谐幸福社会和谐稳定。

  2.进一步推进婚姻家庭经营的教育及宣传,使更多的家庭成员掌握幸福家庭的核心理念和经营技巧

  3.加大《反家庭暴力法》、《婚姻法》等妇女法律法规和黄赌毒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法律意识预防制止家庭暴力能力,远离不良社会风气侵害,共建文明、平安家庭,共促和谐社区、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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